沙镇委〔2018〕53号
中共沙门镇委员会 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门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暨“背街小巷”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各村、站所、企业:
为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台州市委市政府、玉环市委市政府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镇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顺利通过验收,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及“背街小巷”专项治理,特制定《沙门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暨“背街小巷”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沙门镇委员会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抄 送:市委办、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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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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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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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暨
“背街小巷”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美丽中国”、“诗画浙江”、“山海玉环”建设,纵深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沙门现代化省级中心镇整体形象,全面打响“背街小巷”攻坚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切实打造沙门人民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暨“背街小巷”百日攻坚行动,有效解决车乱停、线乱拉、摊乱摆、道乱占等现象,逐步形成交通顺畅、环境整洁、店铺规范、整体美观的新格局,顺利通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验收。
三、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骆骏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兰美任组长,镇联创办负责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派出所、龙溪交警中队沙门工作站、市场监管分局、国土分局、行政执法中队、供电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播电视站、工贸办、文教卫办、村镇建设办、宣统办、综治办等站所科室共同参与。
五、整治对象及重点
(一)整治对象:开展建成区范围全面整治,以16个区块的“背街小巷”为重点。
(二)整治重点:1、是否存在有碍观瞻的违章建筑;2、是否存在“赤膊墙”;3、是否存在房前屋后乱摆放;4、是否存在成堆垃圾、卫生死角;5、是否存在车乱停、线乱拉、摊乱摆、道乱占等现象;6、是否存在“棚户房”;7、是否存在D级危房。8、是否存在绿化“斑秃”;9、是否需要建造“景观墙”;10、“门前三包”是否到位。
六、工作举措
(一)开展摸底排查。以上述整治对象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明确由各工作小组牵头组织站所、科室、村干部按照责任区块,逐点逐户开展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
(二)实施专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边查边改的原则,对照责任清单,紧扣时间节点,逐一完成整治。
(三)抓好精准宣传。10月底前,宣统办、工会、团委、妇联等科室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小手拉大手”、“我爱我家”、“先锋先行”、“青春驿站”等平台,切实营造“全覆盖”宣传氛围。同时做好信息宣传报送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已成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暨“背街小巷”百日攻坚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行动。各工作小组要对照责任清单,分片包干、一线履职,对分片包干的区域整治工作一抓到底。
(二)全面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各工作小组工作职责,镇纪委、镇联创办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根据相关规定处置,对被上级督查中通报的区块,工作小组责任领导由镇党委书记对其约谈,工作小组成员由镇纪委对其约谈。
(三)严格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分工,各工作小组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将予以倒查追责。镇纪委、镇联创办将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交由镇纪委全镇通报;对出现重大错误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顶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沙门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暨“背街小巷”百日攻坚领导小组
2、沙门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管理暨“背街小巷”百日攻坚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