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农林〔2018〕70号
关于印发《玉环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示范合作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玉环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示范合作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环市农业林业局 玉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玉环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示范合作社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市“平安农机”建设,根据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47号),台州市农业局、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农〔2017〕65号)和中共玉环市委、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玉市委发〔2018〕3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助推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建设安全文化、提升监管能力、加大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内容,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全市每年新增平安农机省级示范镇(乡、街道)1个,示范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1个以上。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为民服务理念牢固确立,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显著提高,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三、创建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农林种植(生产)专业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2018年之前已创建成功的单位除外。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申报单位根据“先实施后申报”流程执行。每年7月底前,申报单位将相关实施材料报送玉环市农业林业局或者玉环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其中:乡镇(街道)按照申报条件(附件1)申报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3);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各农林种植(生产)专业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按照申报条件(附件2)申报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4)。
(二)市级推荐。每年8月10日前,由玉环市农业林业局、玉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上级部门推荐。台州市农业局、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县(市、区)推荐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推荐至省农业厅和省安监局,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组织实地审查。
(三)公示公布。每年9月底前,省农业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各市推荐的乡镇(街道)组织审查,并对申报的单位进行现场抽查核验。对拟入选的单位在浙江省农机化信息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台州市农业局和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审查通过的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在台州市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
五、奖励标准
为鼓励各单位积极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助力全市“平安农机”建设,市农业林业局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审查通过确定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的单位,一次性奖励资金30000元;对审查通过确定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的单位,一次性奖励资金10000元。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机安全监管、建设等方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市里成立由市农业林业局郑达忠局长任组长,市农业林业陈正法副局长、市安监局江道福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长效建设。严格按照示范创建标准,把好准入关,确保“平安农机”创建质量。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回头看活动,对历年来创建成功的“平安农机”示范单位进行适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市农业林业局对“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有群众反映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将严肃处理。
(三)健全四项制度。健全常态化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密切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安全宣教机制,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七进”精神,强化安全宣传。健全隐患查治机制,以农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拖拉机专项整治等活动为契机,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包括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适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等,做到未雨绸缪。
(四)加强总结推广。加强对“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成效、做法、经验的总结提炼,争取推出一批可学可推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通过座谈交流、参观考察、媒体报道等形式途径,加大宣传和推广,不断扩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附件:1.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申报条件
2.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申报条件
3.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申报表
4.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
申报表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