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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
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制定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要求,我局对2019年7月31日钱价格管理领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关于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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