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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监综﹝2020﹞22 号)关于印发《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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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所)、科、室、中心:

为建立健全应对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市局制订《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1 月 13 日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防控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冠病毒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印发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的通知》、《玉环市秋冬季新冠肺炎激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等,结 合冷链食品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室协调、各方联动”的物防工作原则,根据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感染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冷链食品物防实行分级管理。

各科、室、所(分局)、队、中心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落 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疫情的冷链食品,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冷链食品疫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提供必要装备,科学应对,在保护自身不被感染的同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玉环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发生的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

1.5 分级标准

按冷链食品感染病毒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社会影响,将冷链食品感染新冠病毒疫情分为三级。

1.5.1 I 级(高风险)响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I 级响应:

(1) 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毒源头可能是冷链食品;

(2) 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毒源头不是冷链食品,但在感染期间有接触冷链食品史,发运或仓储的冷链食品可能被污染;

(3) 在玉环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检出新冠病毒。

1.5.2 Ⅱ级(中风险)响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Ⅱ级响应:

(1) 在其他地区检出新冠病毒,玉环辖区内存在同批次冷链食品;

(2) 冷链食品工作人员是密切接触者,在其可能被感染到隔离期间,接触过冷链食品;

1.5.3 III 级(低风险)响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III 级响应:

(1) 在其他地区检出新冠病毒,在玉环辖区内存在同品种不同批次冷链食品;

(2) 冷链食品工作人员是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虽然没有接触过冷链食品,但可能到过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2.1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机构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下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三个组:冷链食品处置组;信息报送、舆情应对和部门联络组;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组。

应急指挥中心:由局长金启光任指挥长,许华辉、潘辉国、陈超为副指挥长。

冷链食品疫情处置组:由党委委员陈超任组长,各(分局) 所、综合执法队、法规科、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科、市场合同科、食品药品抽检监测科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信息报送、舆情应对和部门联络组:由副局长许华辉任组长,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消保分局、信息化科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组:由总工程师潘辉国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机关党工委、药械科、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 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 研究确定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并启动。

(2) 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宣布冷链食品暂停生产经营品种、范围以及时间段。

(3) 组织和协调全局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处理工作。

(4) 负责报送或者按规定对外发布冷链食品疫情等重要信息。

(5) 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各项物资。

(6) 保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络,及时积极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援。

(7) 指导开展舆情应对。

2.3 冷链食品疫情处置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冷链食品疫情调查工作,实施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命令,实施场所封闭措施。

(2) 会同防疫人员对冷链食品及其环境和人员的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冷链食品及其环境的消杀,依法依规处置受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或有风险隐患的冷链食品。

(3) 负责组织、指导在冷链食品疫情期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批发、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 指导各单位冷链食品疫情处置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2.4 信息报送、舆情应对和部门联络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联络相关部门,将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的冷链食品疫情信息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上级领导机关; 负责冷链食品疫情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媒体等舆论导向;

(2) 负责保证 12315 申诉举报专用电话畅通,应急期间昼夜有专人值守,及时解答咨询,对外发布消费预警,受理和处理冷链食品疫情相关的申诉、举报,同时将最新的与冷链食品疫情相关的申诉、举报情况反馈给应急指挥中心。

(3) 负责保障信息网络和技术手段工作,为处置冷链食品疫情期间的信息传递提供专用信息通道,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级信息网络畅通稳定。

2.5 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冷链食品疫情处理时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采购、储备、发放个人防护物资,如:防护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负责采购、储备、发放消毒剂,如速干手消毒剂、用于车辆消毒的含氯消毒剂等。

(2) 负责指导相关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物资和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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