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发改[2008]81号
关于永康市水利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
项目追加装修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水利服务站:
你站要求审批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追加装修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经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同意,拟在永计经[2000]406号、[2001]164号文已批水利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379平方米,投资410万元基础上追加装修等建设的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