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发改[2008]80号
关于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业务技术用房
项目二期工程的批复
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要求审批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二期工程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拟在五金城二期市场附近的330国道东侧规划用地内及在永计[2006]7号文已批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10514.1平方米,投资2350万元基础上进行二期工程的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查验用房、查验平台、围墙、场地硬化及绿化等。(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779.1平方米,其中查验用房465.47平方米、查验平台1313.63平方米;围墙长600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26.22平方米,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