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67号
关于永康市前仓镇政府大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前仓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大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原经省水利厅、财政厅浙水管[2009]89号文批准,批准总投资663万元,因新增过坝道路改建工程,需追加投资,现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追加。
二、项目总投资从663万元追加到754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希接文后抓紧做好新增过坝道路改建工程的招投标与资金落实工作。
四、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投资追加手续。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