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111号
关于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九铃路道路
(丽州中路—东库桥)整治优化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九铃路道路(丽州中路—东库桥)整治优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委办〔2011〕27号和永政发〔2011〕81号文件精神,拟在九铃路(丽州中路—东库桥段)进行整治优化工程建设,整治内容主要是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砼面层及人行道花岗岩铺设等。
二、整治道路长531.98米,宽42米;整治总面积22680平方米(包括人行道)。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74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8月1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