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2011年度收费验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非税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1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范围
(一)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其他纳入收费许可证管理的单位。
二、验审重点
(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尤其是涉农、涉企、教育等收费单位;
(二)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中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所涉及的单位;
(三)政府规定实行减免收费优惠政策涉及的收费单位;
(四)收费项目多、金额大、社会反响大或涉及面广的收费项目所涉及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