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该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及《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122号)精神,市镇(街、区)财政管理中心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市财政局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建设 资金 支出 管理 通知
永康市财政局 2011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