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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2012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底数、动态及趋向,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宣传和便民服务工作。春节前后是房东业主等责任主体回家团聚和流动人口相对空闲、返城时间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一要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和各类特殊群体,深入出租房房东和用人单位业主,深入基层综治调解和保卫护卫组织,结合“三访三评” 上门走访回访等活动,广泛开展警民互动和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宣传。二要通过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传播媒体媒介,横幅标语、论坛博客、恳谈海报,以及向流动人口发放“公开信”,向房东、业主及相关用人单位发放通告和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向本地居民、广大“新永康人”、出租房房东、用人单位业主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宣传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贯彻落实“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责任主体报送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主动性和开展服务管理工作效能。三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防范提醒等惠民便民服务,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和变更登记、领取居住证提供便利条件,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新办理居住登记人员,除非有特殊困难,原则上要做到当场发证;对居住集中或者行动不便的流动人口,要主动服务,现场办公,送证上门;在开通远程申报的站点,要安排专人联系负责,及时处理相关单位报送的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工作。岁末年初历来是人口流动高峰期,也是各类涉及流动人口火灾事故、债务劳资纠纷、“两抢一盗”和诈骗等侵财型违法犯罪的高发期,各派出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及早谋划,精心部署,力戒走过场。一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用人单位和“三合一”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卫生、消防、治安、建筑等安全隐患,按照“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要求逐户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进一步宣传落实房东和业主报送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二要加强在永流动人口社情民意调查,分析掌握流动人口心理诉求和人员流向,为年后全面铺开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准备。三要加强涉及流动人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欠薪逃匿、暴力讨债、劳资纠纷等苗头,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疏导、规劝等办法,努力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四要加强重点区域、复杂场所部位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适时开展“定点清查”行动,依法查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主体的侵权违法行为,严防跳楼、堵路等极端暴力事件以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次生性治安问题、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两级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和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工作。春节前后历来是开展专管员队伍教育整顿和布局来年工作的大好时机,各派出所要围绕我局2012年公安工作总体部署,抓小放大,突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和高危管控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城乡社区警务及流动人口落地管控工作机制。一要借助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有利契机,做大做强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和镇街区、村居社区两级服务管理网络,将有限的警力从繁重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任务中解脱出来。二要紧紧依托城乡社区及工业区警务室,村居、社区及企业综治工作平台,调整充实网格承包区块和流动人口专管员,切实按照实际承包人数3000:1比例配足配强外勤专管员队伍,彻底杜绝经费和人员挪用。三要抓紧开展基础工作布局和专兼职协管员队伍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和要求,及早谋划,精心部署,为年后顺利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落地采集录入和动态管控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春节临近,各派出所要结合“节前”防控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涉及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政策规定以及防火、防盗、防骗等各类安全防范知识技能宣传,全面增强群众治安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积极发挥“驻所调解室”,区域联防队、护村队、企业保卫组织等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多发性、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积极营造“新永康人”与本地居民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永康市公安局
永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