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25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永康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卫生局 永康市财政局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永康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
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力度,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浙江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浙卫发(2009)254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0—2011年,通过对本市户籍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实施免费增补叶酸等有效干预措施,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项目对象:本市户籍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
三、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实施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卫生局指定永康市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管理单位,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督查指导等工作。
(二)叶酸的组织发放
1.各级组织形式及职责。
(1)市卫生局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落实叶酸发放情况的管理督导。
(2)市妇幼保健院承担永康市内叶酸订购、经费收支和叶酸发放工作。每季度向叶酸供应单位提供叶酸需求量,同时支付相应数量的叶酸费用,并负责汇总、统计有关叶酸发放、服用和高危待孕妇女等信息。
(3)各镇(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季向市妇幼保健院领取叶酸计划量,指定妇幼保健人员专人负责组织分发和管理,将叶酸分发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责任医生,并指导规范科学分发和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分发和管理。
(4)社区责任医生或村级联络员负责掌握辖区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分发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分发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报告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5)各医疗保健单位均为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宣传教育单位,有义务对来院接受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人员宣传孕前补充叶酸意义及相关知识,告知农村妇女在准备怀孕前3个月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领取并规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