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水务局
关于2011年度春季在建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春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水务[2011]14号)精神,我局组织了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通报如下:
一、 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在建工程安全检查从2011年3月10日开始至4月2日,共检查42个在建工程,涉及施工企业8家,监理单位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放永康市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监督活动联系单24份。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安全生产较以往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基本落实,但也发现部分施工现场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二、 主要存在问题:
1、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工地安全警示标志不醒目、种类不全、设置不到位;部分施工作业人员未能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用电安全是当前在建水利工程主要的安全生产隐患,部分建设工地线路和用电设施缺乏保护,线路未达到三相五线要求。
3、存在高危边坡未设置有效防护设施的情况。
4、部分项目部现场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专职安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不在现场。部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一人多岗问题严重,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5、个别危险性较大工程(如浙江省永康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古山镇反弓塘山塘综合整治工程的深基坑施工)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现场也没有安全措施方案。
6、部分工程的施工现场所用施工材料与设计不符。
三、检查结果处理:
1、要求各有关单位针对《质量与安全监督活动联系单》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永康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2、各单位要不断增强安全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3、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到监理有章,处理有方,管理有力,责任到人。
安全无小事,管理是关键。各单位要结合这次春季水利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通报,集中精力狠抓当前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实抓好,使我市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永康市水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金华市水利局,永康市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