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84号
关于永康经济开发区苏溪两岸道路
及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经济开发区苏溪两岸道路及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永康经济开发区苏溪两岸进行道路及雨、污管线埋设等建设。
二、道路长455米、宽18米,总建筑面积8190平方米;污水管线总长2010米,雨水管线总长455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112万元,资金自筹。
四、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
局、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0月2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