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11月之后,我省相继发生“巴德管”、“果糖”回扣等事件。这两起事件的发生,说明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结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
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重要措施,是整顿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控制和降低医疗价格的迫切要求,是卫生系统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努力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心安理得”、“侥幸心理”、“从众心理”等不正确认识,继续扎实做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二、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
1、成立市卫生局“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王福明
副组长:李兴周 邵日新 周建超 黄留意 童跃锋
成 员:朱永红、应新显、吕时华、俞高峰、陈华强、
蒋继光、朱东波、金红锵、应振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留意(兼)任主任,成员:池彩荷、徐勇。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医药回扣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也要成立“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和充实治贿办的力量,各二级以上医疗单位都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21前报局治贿办。
2、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高廉洁从医教育效果
要全面深化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和《廉政准则》的专题宣传学习教育,使医务人员人人知晓《廉政准则》、“两高”意见和立案追诉标准,增强法纪观念,促进廉洁行医。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切实增强学习的效果。要大力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通过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教育和激发广大卫生工作人员弘扬医疗卫生工作者杰出代表所展示出的榜样力量和崇高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要充分利用省卫生厅印发的《镜鉴录》和身边的典型案例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算好事业账、经济账、家庭账、人生账,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3、加强医院管理,认真落实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
医院院长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起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责任。要加强对药品、耗材、植入性材料等采购、使用情况的监管。要认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积极推进按病种收费管理,降低医疗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对疏于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医疗机构,要严肃追究院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都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举报信访件的受理、处理等制度。要在近期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分发廉政账号给每一位医务人员,督促其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
5、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不断提高制度机制的执行力
一是要实施廉洁从医承诺制度。各医疗单位、各科室、每位医务人员都要作出廉洁从医承诺,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承诺书要“上桌、上墙、上网”公示。其中医院的廉洁从医承诺要在门诊、住院大厅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和患者的监督。
二是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各医疗单位要落实有关科室和人员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
三是要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非为工作目的、未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