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最近我局组织人员重点对医疗场所、宿舍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普遍比较重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防范措施得力,重要部位、公共医疗场所灭火器配备齐全,但在检查中仍发现不少消防隐患,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有些单位老宿舍电线老化,未及时进行改造;房屋破旧,未及时申请危房鉴定;消防设施缺乏。
二、有的单位将配电房当仓库,堆放杂物。
三、部分新建(或新装修)的医疗用房未通过消防验收,存在不少消防隐患。如:西城街道卫生院、江南街道卫生院、城西新区、经济开发区、象珠中心卫生院、前仓镇卫生院等均未通过消防验收。
四、有的单位喷淋泵压力不足,未能及时技术整改;有些单位喷淋设施形同虚设,不能投入使用;部分单位对消防设施未进行定期检查,无维护记录。
五、有的单位医疗用房与职工宿舍同在一幢房屋,管理不到位,电线插座乱搭乱拉,并使用煤气灶,安全隐患大。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希望各单位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并就下一步消防安全提出如下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医疗单位负责人要对下属单位、社区服务站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演练,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工作。
二、全面构筑医疗场所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强调各医疗场所、宿舍不能使用以电热丝发热的电器。
四、各医疗单位一把手对消防安全负总责(对照附件)认真整改(同时保证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卫生局。
附件: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
永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