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区)、市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档案工作在服务“三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永委办[2010]81号)和浙江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全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现场会文件的通知》(浙档发[2011]5号)精神,到“十二五”期末,60%以上的市级部门、镇(街、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建成数字档案室,大力加快数字档案建设,全面实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是《永康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各镇(街、区)、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
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要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要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培养数字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要优先把镇(街、区)及涉农、涉民部门单位广大群众急需利用的档案数字化,同时全面推进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档案数字化。
“十二五”期间,永康市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大体安排如下:
2011年度数字档案室建设单位: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象珠镇、花街镇、农业局、五金城管委会。
2012年度数字档案室建设单位:除2011年度完成外的镇(街、区)及涉农、涉民部门单位。
2013—2015年度数字档案室建设单位:每年度15个左右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逐年推进(具体名单再行确定)。
请各机关、部门单位切实重视此项工作,条件成熟的要积极开展创建,条件未成熟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特别是镇(街、区)及涉农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今明两年要确保完成创建数字档案室的工作任务。对创建数字档案室达到要求,验收合格的,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特此通知。
永康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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