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中共浙江省委浙委〔2006〕10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2010〕46号文件,以及永康编制委员会永编〔2009〕25号《关于将市供销总社转为事业单位的批复》,我社重新制订了《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请予审核批准。
附件: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
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浙委〔2006〕10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201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受永康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一、单位名称
为有利于同其它合作经济组织接轨,与上一级社、相邻县(市)供销社名称一致,正式名称为“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
3、以社有企业为龙头,构建以农业生产资料现代服务网络经营、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等“四网”为中心的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4、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建设,推进“千镇连锁、万村放心店”工程,承担农村安全食品配送共。
5、维护供销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6、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和权利,决定社有资产营运方式,积极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8、承办市委、市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四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协助市社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市社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查;负责文秘、收发、文书档案、保密、信息报道、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务公开、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全社系统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本系统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离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税务、信贷、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供销系统财务工作,审核、管理市社本级经费收支,负责会计核算、报表汇编、财务分析等日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保管财务凭证及相关档案资料。
3、合作经济指导科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供销事业发展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协调和管理供销社各项业务;参与指导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做好有关涉农行业协会的组织管理;组织协调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防汛抗旱等物资的储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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