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于3月份开展2011年度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工作,为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副食品、商店、超市、学校食堂、单位食堂、饭店、宾馆、饮食店等单位)、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包括理发店、旅馆、浴室、歌舞厅、游艺厅等单位)、自来水厂制水人员等相关单位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体检点安排
2011年3月16日~4月1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体检分工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集中体检工作的组织安排、宣传发动、督促落实等工作。
2、市疾控中心负责登记、收费、收发体检表、收照片、血样、大便采样等工作。
3、各相关卫生院具体负责发动、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点单位负责内外科、血压、抽血、胸透等体检工作及体检场所的准备、安排。
4、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体检人员发动、召集和体检准备工作,做到既保质保量,又方便群众,使集中体检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附件:2011年度从业人员集中体检时间安排
永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