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09]10号
关于做好旅游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
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根据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旅游系统防控人感染猪流感工作的通知》(浙旅管理[2009]104号)文件精神,及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旅游系统防范甲型H1N1流感工作,结合旅游行业特点及我市的实际,特提出以下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成立防控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市旅游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燕勤副局长,副组长:胡予文纪检组长,组员:林志刚、方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二、建立预防机制
根据省旅游局和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的要求,各旅游企业要迅速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各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及网络体系,大力开展预防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科普宣传。使广大游客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相关知识,认识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传播的方法途径,知晓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大家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导游人员、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工作人员知晓、掌握、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手段,严格控制此次流感通过旅游人群传播。
2、建立完善防控预案。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行社、景区(景点)要结合企业工作的实际,建立企业的防控预案,明确职责,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各出境组团社对组织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和疑似疫情发生地区旅游的游客要及时提醒其做好防范工作,避免游客受到感染。各旅游接待单位在接待来自确诊疫情发生地区和疑似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者时,要密切关注游客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问题,要马上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落实相应的防控制度。一是建立报告制度。要求领队、导游、接待人员关注旅客的身体状况,对于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如有发现来自或从确诊疫情发生地区和疑似疫情发生地区返回游客有高热等流感疑似病例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部门);发现游客有流感样症状时,要立即协助其就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的,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工作和对疫点内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二是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定期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及旅行社组团社等加强沟通联系;三是要建立台账制度。汇总收集来自高危国家地区的出境、入境人数、时间等行程情况,掌握必要动态信息并做好台账工作,及时上报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三、工作督查
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及不同时期防控工作地重点,我局将对此次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督查。
1、督查工作实行督查责任制。明确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方法和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督查责任追究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未能督查整改、发现问题未及时指出纠正的督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3、督查工作要形成书面督查文书和技术指导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应以文字记载为依据。
请各旅游企业接到通知后,抓紧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