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区)、市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巩固完善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依法治档力度,按照永委办〔2001〕9号文件规定,今年将继续在机关单位中实行档案工作质量年检制度。现将今年机关档案工作质量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检对象:档案目标管理已达各级标准的机关部门与单位;未达标的机关部门与市直单位也列入检查对象。
2、年检标准:
① 各机关部门与单位达到的档案目标管理最高等级为标准。
②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范要求。
3、年检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
① 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支持档案工作(10分);定期进行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员档案意识(5分)。
② 2009年度文件材料收集齐全(10分);文书完成按件归档、编目工作(10分);整理质量符合要求(10分)。
③ 建立全宗卷,按《全宗卷规范》及时补充全宗卷内容(《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等)(15分)。
④ 档案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掌握和更新档案业务知识(5分);
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借阅档案有记录(5分)。
⑤ 各种门类档案集中管理(5分);库房管理符合要求(5分)。
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随着职能和科室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加减,并及时报批(10分)。
⑦ 实行软件管理档案(5分);建立档案数据库(5分)。
以上标准总分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年检合格。
4、年检程序:年检将在各年检对象自查申报基础上,由档案局组织全面年检。各年检对象在完成上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后,填写《永康市机关档案工作质量年检申请表》(附后)一式两份报送档案局业务科。对有主管局的单位,继续推行分级管理原则,由主管局负责,对下属相关单位实行年检,并将下属单位年检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送给本局,市档案局组织抽查。
请各镇(街、区)、市机关各部门单位于2010年10月底前向本局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和年检不合格处理。整个年检工作在12月上旬前完成,并对这次年检情况进行通报。
附:永康市机关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质量年检申请表。
永 康 市 档 案 局
2010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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