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华联商厦:
报来“关于2010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的报告”悉。根据永康市华联商厦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永康市华联商厦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条款约定,经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务会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购买丽州南路22号房产、柜台货架及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共计人民币24971148.56元(包括永供财[2010]5号文件所批复520000元)具体详见附后固定资产清单。
请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有关规定和“永康市华联商厦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做好记账、固定资产折旧工作。
特此批复
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固定资产清单
1. 保险箱1只(开票处用)8376.07元。
2. 保管箱5只(丽州超市2只,九铃超市3只)20341.88元。
3. 电脑90610.28元。其中:
① 财务用联想电脑及软件3台20345.30元。
② 人事用戴尔电脑及软件1台29555.58元。
③ 企划部用惠普电脑1台4358.97元。
④ 商场开票处用联想电脑2台7094.02元。
⑤ 董事长办公室用戴尔电脑1台3589.74元。
⑥ 丽州超市用通讯机联想电脑1台3290.60元。
⑦ 华联超市用HP服务器1套22376.07元。
4. 华联商场监控系统6650.43元。
5. 打印机4台,考勤机3台共计10102.57元。
6. 柜台货架74434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