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根据市城乡一体办《关于做好2011年农民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一次乡村医生业务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5月12日—5月13日,为期二天。(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楼三楼(金山西路599号)。
三、培训对象:
全市村卫生室负责人(所有村卫生室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师)。
四、培训内容:
1、解读医改政策。
2、讲解《永康市实施<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3、培训《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培训结束后将进行测试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审条件之一。
3、各镇(街、区)卫生院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所有村卫生室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
附件:2011年永康市乡村医生业务提升培训安排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永康市2011年乡村医生业务提升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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