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财政局:
根据永财国库〔2011〕109号关于印发《永康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我单位已被确定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在办公的办公条件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我单位决定整个财务科搬至11楼进行办公,需要购买相关的办公设备,明细见附件。
现特向市财政局申请给予安排设备购置经费5.44万元,以便及时做好相关的财务衔接、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的网络畅通。
恳请批准!
附件:办公设备明细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办公设备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台式电脑 | 3台 | 4500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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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0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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