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三院:
报来《关于施俊霞等14位同志行政职务任命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施俊霞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兼任人事科科长;
张晓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兼);
应美艳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兼任院感科科长;
陈建伟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兼任保卫科科长;
程玲玲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黄美青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干事;
黄慧玲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大主任;
王海军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一病区科主任;
范德康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三病区科主任;
程兴福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四病区科主任;
李琼爱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一病区护士长;
曹海鹰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三病区护士长;
应蓉蓉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四病区护士长;
胡水清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请发文公布。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