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在省卫生厅、财政厅《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浙卫发〔2007〕63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康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永政办发〔2007〕176号)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2009年项目工作重点内容进行调整和明确,制订了《2009年永康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卫生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永康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 考核结果 | 得分 |
1 | 基本业务 指标 (45分) | 按《永康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由各业务指导单位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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