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费用的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工伤辅助器具配置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作如下调整,涉及费用请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附:《永康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表》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永康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表
项 目 | 使用年限(年) | 单价(元) | 备 注 |
髋离断大腿假肢 | 4 | 21000 | 含训练费 |
肘关节离断假肢 | 4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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