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今年10月16日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及重阳节,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全国老龄委发[2010]2号文件)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敬老社会氛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活动质量,经研究决定在10月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好“两项待遇”,让广大退休干部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美德,增强全社会的敬老爱老助老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加强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敬老月”活动主题是“关爱老人,构造和谐”,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敬老月”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退休干部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着力解决特困,高龄“空巢”,长期生病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积极为退休干部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敬老月”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依托退休干部学习组,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深入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活动
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尊老爱老的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要让广大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敬老月”的主题宣传,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
四、“敬老月”的经费开支,各单位可按退休干部人均100元,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从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中报销。
五、各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配合“两项待遇”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使我市的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通知第四项具体说明: 一、开具发票,付款单位: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账号:工行120803000904903885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3379796-9 二、付款内容:会务费、慰问品(具体名称)等 三、须提供税务部门正式发票 四、发票报销截止日期:2010年11月20日前(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1303办公室办理) 五、活动各单位须提供退休干部具体名单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电话:87107370 8710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