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张伟庆等6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通知
市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13号)文件和《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同意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等3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浙公局函[2010]36号)、《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同意东阳市农机管理总站等5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浙公局函[2010]103号)、《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同意金华市婺城区畜牧兽医局等19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浙公局[2010]105号)、《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同意金华市水土保持办公室等10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浙公局函[2010]116号)文件精神,经考试,并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金人社函[2011]53号),同意永康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张伟庆、徐跃进、崔钢平、李晓锦、徐美、陈晓、童秀英、黄庆丰、胡志刚、鲍魏、徐宁;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吕渊、吕瑞橙、杨晶、裘益群、周梅兰、程晓露、应彬彬、应巧俐、吕琼丹、施妙红、程陈莉、卢英毅、程冬儿、吕品一、陈颖敏、胡苏银、陈君玉、朱灵英、朱英姿、李洁、李梅芬、何文革、胡祖好;永康市畜牧兽医局施妙录、江径伟、王有海、成其仓、方岩录、项社进、李云苍、楼永生、徐宝苏、章巧玲、朱相如、李建洪、黄萍、叶红绿、徐炜松、季小雯;永康市水库移民办公室任文轶、黄志永;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应书礼、徐正亮、胡凤爱、胡官军、吕子能、杨一峰、施浙蒙、章跃富、吕振街、贾美巧、翁和堂;永康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俞晓;永康市殡葬管理所杨康安、施晓东等66人予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