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发出文件“《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54号)”,规定从2012年6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
根据此文件,我局拟定了两个调整方案:
第一个方案是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从今年6月份开始,将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础养老金从70元/月/人调整为80元/月/人;
第二个方案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将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础养老金从70元/月/人调整为90元/月/人(略低于义乌市的100元/月/人,略高于金华其他各县市区的80元/月/人)。
基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我局建议采取第二个方案。
以上当否,请批示。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 2011年全省各地基础养老金分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