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已经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建设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市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建设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五条 市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市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市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保密审查。
第六条 市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市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