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录用毛章元等三十五人为公务员的通知
永康市公安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65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警察学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条件人员名单的通知》(浙公局发[2011]5号)精神,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并报经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金人社函[2011]81号《关于同意录用毛章元等三十五人为公务员的批复》),同意录用毛章元、沈晓亮、黄帅、姚炜俊、高浪、杨海召、俞挺、潘永继、胡旭昀、施磊、汤一波、夏方方、胡适、徐斌、胡志云、周斌、胡健勇、徐志挺、胡璟、徐詹慜、吕漾、傅勇军、贾洪亮、杨剑、潘勇进、俞锦勇、吕碧瑶、范文颖、陈梦暄、屠辉娟、王鑫江、蒋志刚、方柯雅、陈陶陶、朱人人等三十五人为公务员。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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