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210号
关于永康市公安局办公楼室外场地
台阶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公安局:
你局要求审批办公楼室外场地、台阶改造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现永康市公安局办公楼用地内、对室外台阶及场地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设置停车位,绿化带;办公楼台阶拆除花坛,重新铺设花岗岩等。
二、项目总投资49.8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1月2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