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工作的通知
各科、处、室:
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2]195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在近期内完成此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与此通知一起下发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行政权力和公共事务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中,有与各科处室相关联的内容,各科处室认真对照查看后,参照随此通知下发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审核”的相关内容予以编制,具体内容可参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阳光政务”专栏,该专栏里有各科处室相对应的具体业务。不明了的地方,请致电局办公室。
二、时间要求
2012年12月25日前完成此工作,并将相应的电子稿交到局办公室,12月31日前,争取将全部电子文档上网,完成我局的阳光政务工作。
三、几点要求
1、此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各科处室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标准地予以完成;
2、公开的具体内容中,一定要结合我市的实际,要从方便群众查找角度出发,对每个权力事项的行使依据、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承办部门、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及流程图,都要尽可能细化完善;
3、“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正在改版增容,此次所进行的阳光政务工作成果将全部在此网站上公布,除此以外,以后局里的各项政务工作都要在此网站公布、查询,因此各科处室一定要尽心尽职地参与其中,共同做好此项工作,使我局的网站趋于完善,成为一个为全市人民群众瞩目的网站。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