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保密法》,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我局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我局的保密工作,请按制度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保密工作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保密法》,严守国家秘密,严格秘密知悉范围。
2、单位实行保密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明确专人负责本科室的保密工作。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报表等涉密纸张、磁盘等所有物品要安排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失窃、泄密,保证国家秘密安全。
3、对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等,在传递、分发、回收、清理等环节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安全及利益不受损失。
4、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要及时确定密级,并在有关涉密载体上标明密级和传阅范围。
5、对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并要落实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否则不得入网。
6、单位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秘密等要害部位,对有关涉密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科室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抓好保密工作,健全必要的保密设施。
7、涉密会议,对外提供涉密资料,涉密新闻报道、通信、发送信息等,均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8、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重要管理事项的,应按照管理机关批准的范围实施控制,不得擅自扩散。
9、单位设立保密管理员,负责制定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做好日常管理、督促、检查。
定密工作管理
一、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科室具体承办人员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采取“对号入座”的方法,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保管期限和知悉范围等意见。
二、各单位科室公文拟稿人是公文定密的责任人,在起草公文时,对已确定属国家秘密事项的公文,应在公文签批单上的“密级”栏填写定密内容。公文的密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三、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公文,应依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密级一经确定,应当立即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密件★保密期限)。
四、审核文稿内容的同时,一要审查是否确定了密级;二要审查所定密级是否准确。分管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批密级,办公室人员在编号、文印时再次对密级把关。在此过程中,凡密级不合格者,皆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
五、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需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对涉密文件要由指定保密员负责全程监控,严禁非涉密人员介入。
六、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即自行解密。根据情况变化,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需要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或需要解密的,应由拟稿承办人及时提出具体意见,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保密局批准。
七、用于存储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必须统一编号、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磁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