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12]47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旅游合同专项检查
的通知
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合同监管,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根据金华市旅游局的部署,决定开展2012年度旅游合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23日
二、检查内容
(一)旅行社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内容是否包含《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检查旅行社是否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按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四)旅行社是否使用由金华市旅游局、金华市工商局推广使用的《金华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五)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及行程单上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有无误导游客的内容;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要求
请各旅行社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尤其是《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我局将会同工商部门,11月中旬开始对所有旅行社进行专项检查。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2年10月28日
抄送:市府办、工商局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2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