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我市将继续开展第四轮参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以满足老百姓的健康服务需求。现就做好2013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对象、体检频次和体检项目
根据浙江省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2013年对参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作适当调整。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中小学生、儿童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90%以上; 60岁以上老人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2012-2013年)体检一次。
(二)体检项目
1、一般人群体检项目:参照2012年保持不变。
2、重点人群体检项目:
60岁以上老人: 服务对象在以下A、B两个体检项目包中自主选择一个。
A包: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B超(肝、胆、双肾)、心电图、胸片。
B包: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B超(肝、胆、双肾)、心电图、甲胎蛋白(AFP)。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体检经费标准和资金安排
2013年参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标准分三个档次。一般人群30元;60岁以上老年人6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15元。
参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资金按原渠道原标准安排,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体检经费根据体检人次按体检经费标准在基金中列支。
三、进一步加强参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管理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参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在总结去年健康体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和完善2013年参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方案。要强化目标职责,进一步落实健康体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体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各单位在启动健康体检之前,要开展一次上门入户调查,摸清辖区内参合人群的常住情况,尤其是60岁以上参合人群的常住底数,同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促进辖区内常住参合人群积极参加健康体检。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健康体检的后续管理和对重点人群的跟踪服务,不断完善规范化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要做好体检情况的记录和健康体检结果的整理、分类与反馈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上门随访,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及时将随访管理情况记录到健康档案,实现长效动态的健康管理。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