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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康 市 物 价局
文件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永价〔2013〕6号 关于城区第(9)路公交车票价问题的批复 永康市远通公交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城区第(9)路公交车实行新核定票价的请示》悉。经对我市新开通的第(9)路公交车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车型为豪华型空调车。按照《浙江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根据永康市物价局、交通局永价〔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第(9)路公交车票价问题批复如下: 一、新开通的第(9)路豪华型公交车票价确定为1.50元/人次。全程一票,全年同价。 二、豪华型公交车空调启用及票价优惠等有关规定按永康市物价局、交通局永价〔2008〕29号文件实施。 三、第(9)路豪华型公交车票价自线路开通之日起执行。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3月6日 抄送:市府办、报社、广电局、城市执法局、财政局、交警大队、物价检查分局、运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