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土资发〔2012〕13号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国土资源管理所: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汛期、台汛期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为此,经局研究决定建立汛期24小时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从4月16日至10月15日(名单附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局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地点:一楼信访室,电话:8717480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移交记录本。
二、值班人员应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晚上统一到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经值班领导同意单位内部调整。
三、遇有地质灾害事件发生上报时,值班人员应准确记录地点、时间、灾情情况等,迅速向值班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报告,并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置,确保下情上达,上情下达。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抄送: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