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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局)、各有关企业:
为有效推动工业企业的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速推进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意见》(永委[2011]5号)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工业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12年以来,与相关管理咨询公司(经信局认可的)签订服务合同,实施精细化管理或开展精细化管理知识培训,在今年四月底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实际支付咨询服务费总额在20万元以上,且年度新增国家贡献额在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与咨询机构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
3、咨询服务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4、管理提升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总结;
5、财税部门出具的上交税收增长情况证明(原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望各镇、街、区认真进行调查摸底,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附件: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府办、市财政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