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各科(处、室):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纪发[2013]7号)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永康市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纪[2013]1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完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把“阳光工程”建设融入人事人才、社保建设、劳动管理等业务工作之中,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阳光工程”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三)把握规律、力求实效。深入研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努力实现权力规范、公开、透明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内容
以年初确定的“五个新”(社会保障有新提高、管理水平有新提升、创新能力有新加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队伍形象有新风貌)和“五个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保扩面目标任务、力争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农合医并入我局的整合工作、启动人力资源市场的前期建设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无欠薪永康”行动)为工作目标,不折不扣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一)深化党务公开。抓好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规定的落实,不断深化党组织的党务公开。
责任领导:周敏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二)“三公”经费阳光公开。按照各级政府统一部署,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局各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全局各科(处、室)
(三)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力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局各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全局各科(处、室)
(四)深入推进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员招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聘录用工作,强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领导:周敏、应桂东
责任单位:公务员管理科、就业培训科
(五)深入推进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在资金使用上做到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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