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74号
关于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办公楼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唐先镇人民政府用地内,将原办公楼二楼职工宿舍用房改造为办公用房。
二、项目改造总面积320平方米,改造总投资28.7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5月31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