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70号
关于永康市供电局生产、物流基地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供电局:
你局要求审批生产、物流基地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市东城街道白塔村、邵塘村、东永二线一侧的规划用地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联合厂房、办公楼、综合楼、仓库、明珠加油站办公楼及门卫用房等建筑。
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9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31.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3.61平方米;其中联合厂房建筑面积15223.5平方米、办公楼786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3.61平方米)、综合楼1386.75平方米、仓库2926.57平方米、明珠加油站办公楼435.78平方米、门卫用房92.9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300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二年。
七、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5月28日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