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直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医疗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确保2013年卫生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特制定2013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市直医疗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骨科医院。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分配
考核内容包括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和加减分指标三部分。
1、定性考核(20分):是对一些难以量化的因素进行综合评议,主要是从党风廉政(6分)、指令任务(4分)、综治计生(6分)、品牌建设(4分)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1。
2、定量考核(80分):是分各方评价(18分)、管理有效(22分)、质量保证(22分)、体现公益(18分)等方面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内容见附件2。
3、加减分指标:是对年内获得的荣誉及受到的处理进行专项加分或减分,具体内容见附件3。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自查总结。各市直医疗单位年终应对当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打分,同时将自查得分说明材料,于2013年底前(具体以通知为准)报市卫生局。
2、组织考核。市局将组织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调取统计数据、查看相关台帐资料和实地抽查等形式,对各项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初步考核得分意见。
3、结果审定。考核结果经复核后报局党委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市直医疗单位及其领导班子评优评先、
班子调配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单位奖励性绩效的重要依据,作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发放年终奖金的基本依据,作为拨付有关财政补助经费的参考依据。
3、根据考核排名及等次,分别对行政主要领导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