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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服发〔2013〕1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机关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8日
2013年度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工作考核办法
为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结合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文化局、统计局、商务局、规划局、旅游局、供销总社、总部办、招商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金华海关永康办事处、五金城集团、人行永康市支行、金华银监分局永康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主要围绕重点任务、平时推进、突破性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考核采用综合评分法,考核内容含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值60分)、平时推进情况(分值40分)及突破性工作(附加分10分)。重点任务和平时推进2项考核内容按比例确定分值,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或按比例扣分,扣分以扣完本项分值为限。
1、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考核为重点评价考核对象所列部门在全市年度服务业重点工作和重点服务业项目的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
2、平时推进
平时推进考核为重点评价考核对象所列部门在服务业制度建设、统计分析、信息报送、会议活动、举措经验等方面情况。(详见附件2)
3、突破性工作
突破性工作考核为重点评价考核对象所列部门在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中采取的重大举措,分别被国家、省级、金华市、永康市各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4分、3分、2分、1分;被国家、省、金华市、永康市级主要媒体介绍推广做法经验,分别每次加4分、3分、2分、1分。同一内容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此项加分最高加10分。
三、考核组织和程序
各相关职能部门现代服务业工作考核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以下简称市现代服务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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