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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准予俞潇天等49人公务员登记的通知
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俞潇天等49人公务员登记的批复》(金人社函[2013]58号),准予永康市公安局俞潇天、施智超、黄加俊、杨俊杰、金骏奔、陈一骁、毛章元、沈晓亮、黄帅、姚炜俊、高浪、杨海召、俞挺、潘永继、胡旭昀、施磊、汤一波、夏方方、胡适、徐斌、胡志云、周斌、胡健勇、徐志挺、胡璟、徐詹慜、吕漾、傅勇军、贾洪亮、杨剑、潘勇进、俞锦勇、吕碧瑶、范文颖、陈梦暄、屠辉娟、王鑫江、蒋志刚、方柯雅、陈陶陶、朱人人、应涛、胡跃年、章海波、颜林锋、邓晓珍、徐伟华以及永康市国土资源局陈志鸿、蒋明波等49人公务员登记。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抄送:永康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