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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准予金雷等56人公务员登记的通知
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俞潇天等49人公务员登记的批复》(金人社函[2013]59号),准予金雷、徐晨煜、吕警军、杨啸、陈立庆、吴晓剑、李晗、袁如飞、应玮、徐磊、胡伟鹏、王斌、胡夏鸥、胡京、朱豪、陈棋辉、冯斌、陈晨、陈超、朱彬震、周英飞、应俊、王陈霈、谢婵娟、金玉澄、李安、陈静波、施展、沈洁路、李江毅、胡筱莹、曹燨滋、施勇克、潘东方、陈志科、陈峰、吕鹏、侯一川、吕建强、徐国栋、徐瑞备、孙俊、黄俊鹏、应健达、徐剑峰、程小项、张喆、徐雪莉、金鑫、胡晶晶、楼颖超、应恒、牟志旭、章家虞以及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徐跃平、方柳婷等56人公务员登记。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抄送:永康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