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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3〕116号
关于永康市总部中心七号、十一号道路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市总部中心七号、十一号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总部中心区块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8575.94平方米,其中七号路长295.771米,宽15米,总建设面积4436.57平方米;十一号路长275.958米,宽15米,总建设面积4139.37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73.628万元,其中七号路概算投资477.528万元,十一号路概算投资396.1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七、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9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