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115号
关于永康市东城街道办事处食堂、停车场
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你处要求审批食堂、停车场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经永发改〔2012〕199号文批准的食堂、停车场建设项目,总用地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投资207.8万元。现根据市府办〔2013〕12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追加投资及调整计划。
二、调整后项目总用地28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3.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4.06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调整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9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