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监〔2013〕45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安全工作,指导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安全整改,提升涉粉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业务操作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安全培训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4日上午8:30-11:30,为期半天,8:3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永康市委党校报告厅(永康市金都路1号)。
三、培训对象
各镇(街、区)安监中队安监人员、全市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区)安监中队在8月23日前将辖区内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至市安监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87101930,传真:87101959。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19日
抄送:金华市安监局,永康市府办。
永康市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印发